为免修免考办理成绩证明须知
为进一步规范成绩证明的办理工作,理顺免修免考的时间节点等,特对各类成绩证明的办理作如下规
范要求:
一、 成绩证明类型:电大历届生、结业肄业生等要求免修免考现修课程的学员。
二、 时间要求:一般在开学两周内或期末第14-15周到学籍管理科办理。
三、 操作要求:
1、要求办理成绩证明的学员须向分校提出申请,由分校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好成绩证明单
(表格可到教务之窗下载);
2、由分校集中收齐各类学员的成绩证明单(须盖章)统一交学籍管理科复核;
3、学籍管理科将复核结果返回分校;
4、由分校将盖有学籍管理科成绩复核章的成绩证明单作为原始成绩到教学管理科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市电大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