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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毕(结)业证明书及成绩汇总表须知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管理司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八日(88)教学司字057号《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遗失本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者,一律不予补发,但可办理“毕业证明书”或“结业证明书”。
二、“毕业证明书”和“结业证明书”加盖上海电视大学校章后,具有毕(结)业证书的效力。
三、凡遗失毕业成绩汇总表的学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上海电视大学教务处档案室申请复印,成绩汇总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印章方为有效。
四、毕业档案遗失者,除学习成绩汇总表可以补发外,其余材料一律不予补发。
五、办理手续及时间:
1、办理毕(结)业证明书和毕业生成绩汇总表时,须持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和本人申请报告。
2、办理毕(结)业证明书须交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3、每星期二、五上午接待办理,寒暑假与国定假停止办理。